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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主評議村干部制度 |
發布時間:2022-2-24 15:28:09 文章來源: 瀏覽次數:3147 |
為保證村委會成員認真負責的履行工作職責,加大監督力度,特制定本制度。 一、評議工作由村黨委負責組織,由村黨委書記任評議小組組長,村黨委其它成員,村民代表和部分黨員代表參加評議。 二、評議內容為村委會干部的遵紀守法、廉政建設勤政為民等情況。 三、評議方式 1、首先由村委會成員做工作述職報告并接受咨詢。 2、參加評議人員進行無記名投票。 四、民主評價為三個當次,即滿意、基本滿意、不滿意。 五、不稱職票超過參評人員半數的給予黃牌警告,連續兩年被評為不滿意的村委會成員按《村民委員組織法》規定的程序由村民會議罷免其委員職務。 六、民主評議小組做平時考核記錄,平時考核結果作為年終評議的一項重要依據。 七、民主評議村委員會成員要本著公正、公平、客觀的原則進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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