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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主議政日制度 |
發布時間:2022-2-24 15:29:57 文章來源: 瀏覽次數:3568 |
為了加大村民對村民委員會工作的監督力度,保證村民民主權利的實施,特制定本制度,議政日由村黨委負責召集,黨委書記為首席召集人,其它黨委成員為召集成員。 一、參加議政日的人員為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質,法律素質和文化水平,熱愛、關心集體事業。有一定群眾基礎的村民,人數不得低于50人。 二、每年的12月25日為民主議政日。 三、民主議政日的主要內容有: 1.審議村民委員會年度工作報告 2.審議和批準村財務收支情況報告; 3.制定村發展規劃,決定村經濟發展和各項事業發展中的重大事項; 4.修改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; 5.解決村民反饋的熱點、難點問題等。 四、議政日按下列程序進行 1.村黨委書記主持會議; 2.村民委員會主任做年度村委會工作報告; 3.村財務負責人做村財務收支情況報告; 4.審議村委會工作報告和財務收支情況報告; 5.村委會主任和村財務負責人解釋參加議政日人員提出的詞題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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